湛河区2014下半年和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湛河区2014下半年和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湛河区2014下半年和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经平湛财字【2015】10、11、12号文批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湛河区司法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湛河区2014下半年和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采购编号:2015zh—006--gk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湛河区2014年度和2015年度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验收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包划分:
A包检察院:检察院业务技术及综合保障装备;
B包检察院:侦查车;
C包法院:法院业务技术装备
D包法院:法院业务综合保障装备;
E包司法局:司法业务音像设备;
2.3质量要求:合格。
2.4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A包、E包须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以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A包须提供介质消除工具、视频会议终端、监控设备、网络管理软件原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E包需提供摄像机、服务器、布线产品、不间断电源、防火墙原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 C包具有复印机、电脑、云计算、内外网隔离、安全审计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D包需提供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一级资质;D包须具有打印机、电脑、X光机、交换机、防火墙、云计算 、终端身份准入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5 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且在本次公告发出日之后)。
3.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 04 月16日~2015年 04 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平顶山市长安宾馆三楼会议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
4.5 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涉及到的证件等相关证明原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证件均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 15 日 9 点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863291
采购人: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2833008
采购人:平顶山市湛河区司法局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2375080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15225023770
2015年4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