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开封校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开封校区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开封校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开封校区建设项目
1.2项目地点:开封新区五大街西侧、六大街东侧、安顺路以北
1.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2085m2,框架结构,无地下室,项目总投资约4千万元人民币。
1.4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50日历天;
第二标段:150日历天;
第三标段:150日历天;
第四标段:工程建设及保修期。
1.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发包内容;
监理标段为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1.6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开封校区教学办公楼、4#宿舍楼项目(22413m2,5层、6层);
第二标段: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开封校区餐厅综合楼项目(6928m2,3层);
第三标段: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开封校区2#、3#宿舍楼项目(22744m2,6层);
第四标段: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开封校区建设项目监理。
1.7每个合格的投标人仅限投报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1项类似的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2012年1月1日以来施工企业至少已完成1项类似的工程项目业绩(可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财务状况良好(2011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齐全且三年连续盈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类似业绩是指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校区建设施工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业绩1份;
4、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5、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至少已完成1项类似的工程项目业绩(可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重复)、财务状况良好(2011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齐全且三年连续盈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类似业绩是指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校区建设监理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监理合同。
三、资格审查
3.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后认定。
四、投标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窗口(5013室))
4.3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4.3.1施工标段:投标企业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9)拟派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以单位自行出具的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10)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3.2监理标段:投标企业应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7)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两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开具的证明、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5.1 获取时间及地点为: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窗口(5013室))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分校开封校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177919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 13608699617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