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盘活农业财政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封丘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封丘县盘活农业财政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盘活农业财政资金项目
二、工程地点:封丘县境内
三、招标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032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重建生产桥5座,涵闸2座,维修闸1座,新打机井11眼,水陆两用挖掘机1台,平板拖车1辆。
2、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分为2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1个货物采购标段。
第1标段:重建生产桥5座,涵闸2座,维修闸1座,新打机井11眼。
第2标段:水陆两用挖掘机1台,平板拖车1辆。
3、工期:45日历天 /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备:
第1标段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第2标段: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经销商或生厂商;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9、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 4 月 15 日至 2015年 4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
联系电话:0373-825202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现场报名: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一标要求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出示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第2标段除外);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第2标段除外);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第2标段除外);
(7)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第2标段除外);
(8)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2标段除外);
(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
(10)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省水利厅备案证明(第2标段除外)。
注:评标现场须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供评审小组一次性审查,审查不通过将取
消评标资格。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15日上午0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 、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审计局:0373-8292157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十二、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水利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82985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32075
2015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