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人民法院红外摄像机、高清庭审主机扩容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地 址:烟台市牟平区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方式:0535-4289511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11号壹通国际大厦1215室
联系人:任亮、付文涛 联系方式: 13255545678 0635-5056735
传真:0535-6083733 邮箱:zxfuwentao@126.com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牟平区人民法院红外摄像机、高清庭审主机扩容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77-ZCG150419-270/Z-15-049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大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及科技法庭设备扩容改造设备采购,共分为三个包。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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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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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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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科技法庭设备扩容改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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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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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或者相关经销证明; (3)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配套的供货、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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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监控设备、门禁系统、远程接访设备及电源设备、X光安检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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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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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配套的供货、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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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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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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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配套的供货、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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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11号壹通国际大厦1215室 )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4 月 22日止 ,每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方 式:来人购买 ,售 价:300元 /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 5 月 7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三楼开标3室(正阳路368号)。
九、其他: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4月22日17:00时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要求证明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直接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