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运营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海口市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运营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海口市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运营
2、项目编号:HKGP2014-104
3、委托运营费明细表(即采购预算:116.7万元/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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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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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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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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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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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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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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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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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元/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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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营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每种设备每年每台的预算单价,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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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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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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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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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万元/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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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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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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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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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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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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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铬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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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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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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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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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铜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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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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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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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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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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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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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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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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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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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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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万元/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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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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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速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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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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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万元/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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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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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传输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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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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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万元/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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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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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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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实施地点:详见附件3(各监控企业设备清单)
5、 运营年限:中标单位中标后,采购人一次与运营单位签订3年委托运营合同,即自签订委托运营合同之日起3年。
6、付款方式: 按运营合同的约定条款和运营考核情况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按每半年预付,自签订委托运营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预付第一次运营费用,以后每半年考核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下期支付运营费用,实际运营费用根据半年考核情况进行核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1、 2012年至今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营管理工作没有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没有违法行为被媒体曝光的,出具承诺函(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传真件亦可接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出售采购文件。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1.5 邮购款150元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如果有)。款项到帐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及发票。(邮购采购文件适用)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人的公司名称三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5、获取采购文件后,须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6、没有在本中心购买采购文件(以发票为准)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邮购款(如果有)将依据付款人的申请无息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友谊支行
账 号:4600100 2936 05977 777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龙华路11号友谊商场1楼
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要求
根据《海南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取得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查询条件及程序详询海口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部门(海口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0898-68530895 & 68531286;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8664542;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6828098;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5785817;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5322662)。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5号楼六楼
联系人:符 勇
联系方式:0898-667033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311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9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0898)68723985 传真:(0898)68723984
退还投标保证金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898-68723978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