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双城市拘留所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城市拘留所的委托,对双城市拘留所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XH(CG)2015-013
2、项目名称:双城市拘留所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566706.00元
6、采购内容:安检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合格的供应商应具有的有效资质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采购设备要求);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业绩要求:2013和2014年每年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政府采购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为佐证材料;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投标人应是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经销代理商。(生产厂家应提供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经销代理商应提供合格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或销售代理协议;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经授权的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仅受理生产厂家。同一品牌的多家授权经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先报名者为准进行受理且只受理第一家报名单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交货地点:双城市拘留所。
10、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生产厂家提供设备生产许可,经销代理商提供销售代理协议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承诺书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641号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邮购需加50元人民币,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7日14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嵩山路3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双城市拘留所
招 标 机 构: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641号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0451-87956407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