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基础服务设备改造、音视频监控及监控中心和调度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基础服务设备改造、音视频监控及监控中心和调度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040HG040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基础服务设备改造、音视频监控及监控中心和调度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1:57万元;包2:98万元,包3:30.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1:办税服务厅基础服务设备改造; 包2:办税服务厅视音频监控及区局视音频监控备份改造; 包3:区局监控中心及指挥调度平台建设; 投标人可参加1个或多个包的投标,但必须对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4.包2:供应商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必须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4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6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6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公示及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段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邹先生 |
电话: | 020-62791621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177411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梁浩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邹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
|
帐号: | / |
|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