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海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原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决定对海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BFHJ20150409
3、采购内容:医疗设备1批,拟分为二个标段,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5)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节假日期间除外)9:00-12:00,14:00-17:00。
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xgp.gov.cn);海原县人民政府网(www.hy.gov.cn);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wsggzy.cn)。
9、投标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采购方联系人:吴永鹏 13649555043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沈 锋 0951-5112357
13、监督单位:海原县监察局 0955-4013092
海原县审计局 0955-4012983
海原县财政局 0955-4013946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