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2014年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计算机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平县2014年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计算机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平县教育局的委托,对“金平县2014年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计算机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编号及内容
2.1招标编号:云赛招字HHCG-2015-4
2.2招标内容、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技术要求,共4个标段。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5.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经销代理商,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的许可证;
5.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在云南省有售后、维修服务点。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各地点。
5.6、交货期:2015年5月15日前,并且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5.7、付款方式:投标人先垫资,投标人根据合同规定,将计算机教室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招标人付合同价款的60%金额;合同期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35%金额,其余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三年售后服务期满后付清。
5.8报名要求:
5.8.1、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对招标项目中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选择其中
一个标段中标,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由此投标人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投标人必须按各标段分别编制、投递投标文件。
5.8.2、投标人主要业务为电脑和系统集成等相关项目,须具有近三年内(2012年1月至今)完成过类似三个及以上项目(计算机教室或多媒体教室等),且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中标通告书或者合同做为证明材料)。
5.8.3、投标人报价除包含指定采购产品的价格外还包括计算机室的辅材、运费、安装调试费、税费、项目学校人员培训费等。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9、采购的设备招标人有权在本标段内调整。
5.10、开标期间,请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审查:
(一)营业执照副本、(二)税务登记证、(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五)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七)投标公司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院查询)、(八)投标保证金收据、(九)销售代理资格证和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文件。
5.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6.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投标人至少须到所投标段内的任何一所偏远的学校进行实地踏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月13 日至 2015年 3 月 5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在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持受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来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份,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1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标段;
2、3、4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个旧市丽水金湾支行
帐号:137206006905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平苗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地 址:金平县教育局
联 系 人:陈章伏
电 话:189876611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地 址: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
联 系 人:万势娇
电 话:15126235250
传 真:0873-3729476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