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艺术布展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艺术布展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ZB—14361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廉政教育基地及荣誉馆艺术布展所需的各种艺术品、展板、灯箱等的采购及安装等,具体以图纸为准,包括供货及安装,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条龙“交钥匙”工程的总承包。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项目,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4)有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12-5至2014-12-1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长滨路78号(创业部落)三幢301室(沈半路夹板市场内)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书售价:每本2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12-17 0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与望潮路交叉口,建设工程工地现场。
七、开标时间:2014-12-17 09: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与望潮路交叉口,建设工程工地现场。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艺术布展工程:4000.00元;
交付方式: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银行账号:76780184000052391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网、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杭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3. 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8305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1-88390690。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联系电话:0571-85085400。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香积寺路302号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1825819289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长滨路78号(创业部落)三幢301室(沈半路夹板市场内)
联系电话: 88399323,87234932,13588157361;电子邮件: 10907955@qq.com;
传 真: 85100316 联系人:何工、陈工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长滨路78号(创业部落)三幢301室(沈半路夹板市场内)
联系人:何工、陈工
联系电话:88399323,87234932
传真:851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