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港大队335省道与三杜路口安装电子警察项目询价公告
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港大队的委托,对其335省道与三杜路口安装电子警察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港大队 联 系 人:尚积忠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18号 联系电话:0633-36620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艳艳
联系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邮政编码:276800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6201050149444
三、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港大队335省道与三杜路口
安装电子警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WT-RZDGCG2014-180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29.51万元。
采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335省道与三杜路口安装电子警察,包括以上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采购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有专业的技术支持人员,保障设备运行服务;
3.供应商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需出具工商管理部分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所取得的下列证件:
(1)国际软件成熟度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以证明其在硬件生产、软件研发方面的能力与流程的规范性。
(2)视频触发软件著作权证书。
(3)数字高清农用车牌识别软件著作权证书。
(4)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5)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车身颜色识别单项检测报告》。
(6)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机动车测速仪检测报告》(检测依据符合GB/T21255-2007《机动车测速仪》检测依据)。
(7)国家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IO扩展板检验报告》。
(8)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抓拍单元、补光灯、交通信号检测器和终端服务器设备所取得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到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查询报名供应商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如被确认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资格将被取消)。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还必须同时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6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8日15点30分- 16点0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12月8日16点00分。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4年12月8日16点00分在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