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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示范区高新分局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12-03 10:15:52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示范区高新分局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委托,就“示范区高新分局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示范区高新分局巡逻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2014-101

三、采购项目内容:

1、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采购电动巡逻车八辆,具体标准要求以及相关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可以是本项目需求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提供的唯一授权,生产厂家及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法人、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8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示范区管委会B座二楼210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应携带 :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陆“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23日9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神州路西段示范区管委会B区2楼开标厅)。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50390508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57668 15993711425

联系地址:焦作市高新区太极路101号

九、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3655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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