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录机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关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录机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为该单位拟采购的速录机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根据该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适应审判工作的发展要求,提高庭审记录速度,增强庭审记录质量,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亚伟牌速录机一批,理由为:
1.全国各省市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的绝大多数为亚伟牌速录机。
2.亚伟牌速录机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
3.该速录设备是法院统一采用的庭审速录设备。
4.该设备生产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体系,且在江苏设有办事处,能满足技术支持的需求。
专家组一致认为:为了保证法院的庭审记录质量,必须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向南京飞耀会议服务部采购该速录机是合理的。
单一来源供应商:南京飞耀会议服务部,公司地址:南京市珠江路26号
采购预算金额:¥28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贰仟元整)
论证专家组成员:徐汀荣,苏州大学;蒋建强,苏州经贸学院;鲁征山,苏大网络中心;张钰鸿,苏州市一中;龚奇敏,苏州市职业大学。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12日,如有对此有异议,请于2014年11月12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解放东路488号,联系人:周平,联系电话:0512-68553093
联系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天元辰902,联系人:鲍小燕,联系电话:0512-69290321
财政部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东二楼,联系人:王志伟,联系电话:0512-68615831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