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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专用仪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4-11-18 10:12:52 来源: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专用仪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XCGZX2014-0096

一、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监测专用仪器

采购内容:环境监测专用仪器及日常运行维护

二、 拟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在贡湖黄泥田港至壬子港之间临时设置2个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及2台便携一体式多参数水质监测仪。按照《无锡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运维的要求实施(包括巡检维护、耗品配件、试剂配方、质控措施:故障方面应急措施、运行操作规章),负责质保期内所有的运维工作,并建立长期托管工作机制;例行最低运维周期:4-10月为15天一次,其余时间为每月1次。

三、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环境监测专用仪器项目(政府采购编号:XCGZX2014-096)进行公开招标,先后组织了二次(详见2014年7月14日、2014年8月11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招标公告)政府采购活动。第一次采购活动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只有一种产品。第二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供应商不满三家,政府采购活动失败。

2014年10月16日,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专家论证,论证意见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上海泽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彭江路602号E座468室

五、 专家论证意见,以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论证意见:1、该项目服务于太湖流域湖体水质监测。标书项目技术参数设置为配合太湖应急预警水质监测工作和水情需要,其中:(1)溶解氧饱和度监测指标范围应满足0—500%。(2)名光探头应具备自清洁功能。(3)浮体材料应具备重量轻、浮力大、抗吸水性强、抗碰撞、耐腐蚀、抗生物沾附等功能,均为必备技术要求。2、根据对国内现有技术现状的分析,能提供同时满足标书全部技术条件和要求的产品供应商仅有上海泽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建议该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徐亮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工程师

吕清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高工

张志诚 宜兴市环境监测站 副站长

严炜东 惠山区环境监测站 高工

徐燕清 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六、 公示的期限:

2014年11月3日9:00至2014年11月7日17:00

七、 采购人、集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周新东路123号 石浚哲 13861661108

集中代理机构:杨忠宁、钱敏勋 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5楼 0510—82708966

财政部门:朱鸣菲 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 0510—81822291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2014年11月7日前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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