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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港大道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11-17 09:33:25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新港大道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

2.2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对应本次改造工程所含施工的两个标段的所有施工内容。

(1) 四港联动大道南延至新港九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5米,道路长度约2652米(具体长度以图纸为准),计划工期7个月;

(2) 新港九路至S102,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5米,道路长度约2604米(具体长度以图纸为准),计划工期7个月;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项目总监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保证明,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4企业及项目总监需各提供1份业绩合同(业绩:2011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5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投标人于 2014 年11月 14 日至 2014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证或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往施工合同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二套在招标公司报名(报名材料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巴女士、吴女士

电 话:0371-56567119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3911059

传 真: 0371-63911059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3号楼中华大厦1911房间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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