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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港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11-17 09:33:25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新港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概况:

本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施工总长度为5256米。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四港联动大道南延至新港九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5米,道路长度约2652米(具体长度以图纸为准),计划工期7个月;

第二标段: 新港九路至S102,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5米,道路长度约2604米(具体长度以图纸为准),计划工期7个月;

2.3 招标范围:道路、雨水、污水及照明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下发的图纸或任务单为准。

2.4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 企业资质: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市政管网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市政管网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项目建设必备的施工总承包能力,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的近三年的社保证明,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企业及项目经理需各提供1份业绩合同(业绩:2011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6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且以具有市政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

3.8 投标人可就以上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报名须知

4.1请投标人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4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投标企业法人证或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往施工合同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二套在招标公司报名(报名材料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5.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巴女士、吴女士

电 话:0371-56567119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3911059

传 真: 0371-63911059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3号楼中华大厦1911房间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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