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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地质透视仪采购项目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1-07 10:07: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委托,就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地质透视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SLTC-2014-S036

2、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地质透视仪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台)

供货期(日历日)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便携式地质透视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业务范围,且信誉良好;

3)投标人须提供原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国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5)投标人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园路81号院北方地产大厦1502室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附邮资人民币100元。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第四会议室。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在投标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金额2%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5、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园路81号院北方地产大厦1502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 系 人:常雷、于淼

电  话:010-88956517-815/811

传  真:010-889565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

开 户 名: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账 号:11 0545 0104 0001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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