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音乐楼琴房钢琴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ZZC2014104-1
发布时间:2014-10-16
投标开始时间:2014-10-21 9:00:00 截止时间:2014-10-21 9:30:00
询价函
(TZZC2014104-1)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泰州学院音乐楼琴房钢琴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货物需求具体型号详见附表:
序号
推荐品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总价(元)
1
珠江
特米勒圣卡罗
118M,118F1(赠送琴罩)
118RK(赠送琴罩) 120E(赠送琴罩)
架
30
2
配套琴凳
张
30
三、供货方式:;
开标三日内签订合同,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本市范围内)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供货)全部安装到位,调试合格。施工管理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四、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即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报告上须有验收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五、付款方式:
该项目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安装调试结束,经买方验收合格,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交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后向买方收取95%合同款,并到采购中心退回履约保证金。余款在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卖方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按厂方规定实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免费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售后服务
1.故障报修要求实行2小时响应;
2.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或指导;
3.卖方接到使用单位的报修电话后,维修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现场,一般维修应在2小时内完毕;
八、货物报价
投标报价表格式如下:
钢琴投标报价表
序号
品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总价(元)
1
珠江
特米勒圣卡罗
118M,118F1(赠送琴罩)
118RK(赠送琴罩) 120E(赠送琴罩)
架
30
2
配套琴凳
张
30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115028609000018982
开户行:工行泰州凤凰支行
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或者支票的形式在开标时当场递交,不收现金和电汇,不收非投标人出具的汇票或者支票(在本中心有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可免交)。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2014年 10月 21日14:00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0 月 21日14:30
投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402
十一、报价文件和有效期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2.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3.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4.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5.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6.以上报价文件四份(一正三副),报价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完好)本次报价文件有效期为30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包括不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等)的报价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23-86897159
采购单位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523-80769112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2014年10月16日
注: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