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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诸暨市公安局监控加密工程及高清视频卡口(2合1)租赁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11-03 09:27:03 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公安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监控加密工程及高清视频卡口(2合1)租赁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估算总采购金额约1635万元,采购内容为监控加密工程及高清视频卡口(2合1)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单位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5、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要具有省级及以上分公司授权才能参加招投标,并代表授权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省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25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

3、自2014年9月5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4年11月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5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诸暨市公安局联系人:吕海华 ;联系电话:13967556613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吕铁钧;联系电话:0575-87253015

传真: 0575-87221107

诸暨市公安局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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