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关于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处州分局四轮电瓶车的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8-20 09:40:12 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处州分局四轮电瓶车采购(第二次)更正公告
采购编号(LDT2014002)
一、更正内容:
1.竞谈文件第16页由“▲外形尺寸(mm)(长、宽、高)项:不得小于3100*1400*2000”修改为“外形尺寸(mm)(长、宽、高):不得小于3050*1350*2000”。
2.竞谈文件第16页由“▲最小离地间隙(mm)项≥205”修改为“最小离地间隙(mm)≥140”。
3. 竞谈文件第17页售后由“▲丽水市区有维修服务站或协议维修点,车辆出故障要求20分钟赶到修理”。变更为“▲若中标供应商为非丽水本地企业的,应当在中标(成交)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市区内有授权售后服务单位或在丽水市区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替补,以此类推。车辆出故障要求20分钟赶到修理”
4.交纳竞谈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8月22日11:00(北京时间)
5.提交竞谈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5日9:00(北京时间)
6.其他时间作相应调整。
二、注意事项:
1、本文件内容若与竞谈文件(采购编号:LDT2014002)有矛盾的,应以本文件内容为准。
2、本文件将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供应商需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后,制作投标文件。
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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