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卫滨区人民法院采购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采购业务装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采购业务装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 WCH14170
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四、招标范围:法院表示性办公家具、网络、办公设备、警用装备、视频会议体系统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法院标示性装备,包括:法椅、法桌、旁听椅、国徽等;
二标段:2012-2013年度计划装备业务(设备及办公设备),包括:法庭庭审记录设备、展示台、投影仪、电子屏、触摸屏、照相机、混音器、均衡器、调音台、碎纸机、便携式打印机等;
三标段:警用装备,包括:单警装备、安检门、警械专用柜、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
四标段:三同步两公开系统。
五、交货期:30 日历天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可以是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货物
7、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必须明确有:警械器材的经营许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 年6月13日-2014 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9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十、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4 年7月9日0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 4 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819185 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0373-5121081
十四、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3-3769129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段颖
联系电话:15560117266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 6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