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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顶山市曙光街(光明路—凌云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7-28 07:04:48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顶山市曙光街(光明路—凌云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曙光街(光明路—凌云路)道路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曙光街(光明路—凌云路)道路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pzc2014-4461Ag-41119

二、工程概况:

平顶山市曙光街(光明路—凌云路)道路改造工程全长1100m,城市次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拓宽车行道,改造人行道及路灯,断面20m=14m车行道+2×3m人行道;总投资约760万元。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五、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六、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名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由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开具的(须能证明发布公告之日前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合格的单位在开标前需出具企业所在地市、县级检察院职防科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八、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九、报名须知

(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到场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2)、报名时间:于2014年7月25日至2014年8月1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8月1日下午6点00分)

(3)、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中段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

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中段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二楼处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问工程咨询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周 先 生

联系电话: 0375-26339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仲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4883788 18037593737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北20号工行火车站支行8楼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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