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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专用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大连 发布于:2014-05-13 11:24:34 来源:大连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专用家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05月14日至2014年05月20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4〕264号
  
  2.    项目名称:东莞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专用家具采购项目
  
  3.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货 物 名 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项目预算

(元)

A

专用家具

1

6117100.00

  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交货地点:东莞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或用户指定地点。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B、投标人必须为家具生产制造商或代理销售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合法代理销售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05月14日-2014年06月02日,每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现场检查、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PDF文件格式)。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8.发售标书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6室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063375
  
  9.投标时间:2014年06月06日上午09:00—09:30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6月06日上午09:30
  
  11.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楼第二开标室。
  
  12. 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21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14.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5.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769-23063375  李小姐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6室
  
  邮政编码:523109
  
  传    真:0769-2306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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