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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2014年第一批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和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4-24 16:16:21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ZYZB-[2014]-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固始县2014年第一批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招标,项目业主为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承担单位为固始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固始县2014年第一批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和监理单位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固始县2014年第一批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和监理单位招标

2.2建设地点:固始县祖师庙乡、段集镇境内

2.3工 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2.5验收标准:按国家、省有验收规范及招、投标文件资料执行

2.6招标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固始县2014年第一批次补充耕地项目的设计和监理单位。

2.7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固始县2014年第一批次补充耕地项目的设计单位招标,内容具体包含可研、规划、预算和测绘等;

第二标段:固始县2014年第一批次补充耕地项目的监理单位招标,内容具体包含该项目在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

3.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外省建筑业企业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方可参加报名。

第二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最近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之一的;

3.3、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监理过类似工程且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4、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具有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6、近三年没有被法院、建设、交通、水利部门和省国土厅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的;

3.7、以往承担过的土地开发整理监理服务项目没有验收不通过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的;

3.8、截止投标时未被省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

3.9、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0、外地投标单位须先到河南省建设厅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3.11、截止投标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第一标段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以及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第二标段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外省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仅限外省企业)等到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院纽科企业5楼D506招标代理部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上午9:00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始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6-46693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院纽科企业5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梁先生

电 话:15903697059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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