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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仿真系统微波检测设备保修维护服务项目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4-01 11:17:29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交通仿真系统微波检测设备保修维护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CG2013041324

2.招标项目名称:交通仿真系统微波检测设备保修维护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各类信息化业务系统已经融入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交通仿真系统的建设,有效的提高了我委对深圳市城市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交通仿真系统是深圳市政府投资计划项目,自2004年正式立项,于2007年建设完毕, 其系统中的67套微波雷达数据采集设备设备安装在深圳市区内41条主干道旁,用作交通实时流量数据采集。这67套微波雷达数据采集设备由于设备移交、服务到期及城市道路和地铁施工影响,部分设备在2010年后逐渐开始出现故障,现需重新购买维修及保养维护服务,对部分完全损毁设备进行修复重建,以确保软硬件功能得到完全恢复,并获得检修保养、故障部件免费更换服务,为整个城市交通仿真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技术保障。该项目实施后必将会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4.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4年04月01日12时至2014年04月17日14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04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请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现场踏勘:根据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现场踏勘”章节的标明的位置自行组织。

7.答疑事项:2014年04月08日12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4年04月10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9.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04月17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4年04月17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重要提示: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7)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为:83948155

13.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电话:0755-83777853

网上操作咨询:83948100 83948102 83938544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89805900 89805300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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