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关于龙泉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受龙泉市公安局委托,经采购办批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泉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次采购总预算指导价为人民币60.5万元,采购内容包含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详见《竞谈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 具有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传真有效);
2.本次竞谈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竞谈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竞谈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五、购买竞谈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竞谈文件免费。
报名截止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12:00时前止。
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邮编:323700)。
竞谈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竞谈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六、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日12: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60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竞谈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拒绝其投标;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不按规定方式交纳形成的责任自负。
七、竞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竞谈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4年4月1日09:3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竞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定于2014年4月1日09:3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和竞谈文件的内容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竞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27日17:00前向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予受理。竞谈人于2014年3月28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竞谈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十、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泉市公安局 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8-7661577
(2)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季先生 联系电话: 0578-7261701,传真: 0578-7262863
龙泉市公安局
龙 泉 市 招 投 标 中 心
2014年3月21日
招标文件:龙泉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采购项目报名基本情况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