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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南部生态新区新合、张滩安置房高层、小高层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3-06 13:25:01 来源:山东省政府采购

2014-002013-0503-034s利建招公字[2014]08号

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利津县南部生态新区新合、张滩安置房高层、小高层桩基工程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利津县南部生态新区新合、张滩安置房高层、小高层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利津县南部生态新区规划怀德路以东,水库北路以南,津一路以西,怀仁北路以北,博文路东北。

工程规模:桩基分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PHS-AB350(170)-17】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AB400-95】;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总长约计3619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总长约计20024米。具体详见图纸。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1#、2#、3#、4#、5#楼,总长约计14292米,计划投资约200万元;第二标段为8#、24#、25#、26#、27#楼,总长约计9351米,计划投资约计131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桩基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埠企业须提供2013年度或2014年度以来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3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缴费收据)】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报名资格。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在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四楼411室)报名。一并列出报名需要的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在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四楼4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等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

联系人:杨继华

电话:18854632522

监督单位: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212365686327

报名期限:2014年3月6日9时0分-2014年3月12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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