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苌庄乡石庙村修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苌庄乡石庙村修路工程已由许昌财政局以许财预指【2013】5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招标人为禹州市苌庄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苌庄乡石庙村修路工程
工程编号:JSGC-S-016
工程地点:禹州市苌庄乡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的内容。
计划工期:60天
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5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职工(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7外省进豫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0371-68080801)办理《进豫备案介绍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地点、电话及须携带的资料
4.1报名与发标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18房间)
4.3报名电话:0374-2077000
4.4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4.4.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4.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单位出具证明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警告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5.2发售地点: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18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苌庄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4-8763152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监督单位及电话:禹州市苌庄乡纪委办公室 0374-8763152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