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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设备和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2-12 14:01:31 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设备和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嘉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3100013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设备和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厂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SJ-2013-78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总预算:总预算金额12.2万元整。

五、招标项目: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设备和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六、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标项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1

标项一

警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

15

4.05万元

2

标项二

防爆桶等警用装备

1

8.15万元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2月20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嘉兴市新气象路929号蓝天嘉苑物业用房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九、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4年3月4日14:30分前随投标文件一同交至投标地点。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汇票、支票。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3月4日14: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大华城市花园C9幢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3月4日14:30分在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大华城市花园C9幢四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秋杰;联系电话:0573-83686221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秀英、钟伟;

联系电话:0573-82871967 传真:0573-82871967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2180293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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