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看守所智能安防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葛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长葛市看守所智能安防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葛市看守所智能安防系统工程;
2.2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3] 30号 ;
2.3质量要求:达到相关采购项目的行业合格标准;
2.4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网络视频监控等安防系统,具体要求及参数见采购文件;
2.5本项目设一个采购安装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②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河南省公安监管场所安防项目施工单位资格证,符合省公安厅《关于延长河南省公安监管场所安防项目施工单位资格证使用期限的通知》(豫公监明发[2010]176号)、《关于发布<首批通过公开招标具有全省监所监控安装施工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关于发布<第二批具有全省公安监所监控安装施工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延长全省公安监所安防项目施工单位资格证使用期限的通知》的要求。
④具备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一级资质;
⑤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
⑥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⑦在本次项目中投标人所提供的主要产品设备(监控摄像机、高压电网、液晶监视器及拼接大屏、交换机、UPS不间断电源、周界红外报警与紧急报警、IP对讲、门禁系统)必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或总代理授权书无效;
3.3外省市投标人需在河南省内有分公司。
3.4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或产品。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与竞争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长葛市八七路原市政府院内东侧)现场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374—6175225。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资质证等。
以上资料均验原件,留存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到长葛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4.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长葛市八七路原市政府院内东侧)。
5.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3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5.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5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上发布。
8.联系人
采 购 人: 长葛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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