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阳光水岸三期西段河床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宜阳县阳光水岸三期西段河床平整工程已由宜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采购编号:宜政采[2013]245号
3、工程概况
3.1工程概况:宜阳县阳光水岸三期西段河床平整工程西起第三级橡胶坝,东至第四级橡胶坝(同力大桥下游600米处),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河床平整。
3.2工程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3工期要求:7日历天。
3.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市政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在其他行业工程中不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资格预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建造师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资料、所能证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元月15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及其他
招标人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水利局
地 址:宜阳县城关镇红旗中路35号
邮 编:4716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37937521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3216821 手机:18937918075
监督单位:宜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宜阳县财政局二楼(宜阳县李贺大道)
邮 编:4716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8872172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