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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12-23 08:51:24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设计(2013)55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杞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杞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在现有2.5万吨/日处理规模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出水水质指标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增加混合反应沉淀池,去除污水中污染因子的含量,减去后续构筑物的负荷;设置纤维转盘过滤池,进一步去除污水中的SS等污染物;新建加药间及碳源投加时间,补充碳源及后续化学除磷;对原有氧化沟进行改造,将原有转碟曝气改为鼓风曝气,同时新建配套鼓风机房。其他配套设施同时建设。

2.3 工程建设地点:现杞县污水处理厂东侧。

2.4 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6 工期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工程监理企业,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3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进豫企业认证备案请登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hngcjs.net)进行咨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联系电话:0371-28987099)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2月23日至 2013 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时,下午15时00分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三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值,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报名携带资料:

第一标段携带资料:

① 单位简介;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③ 营业执照(副本);

④ 资质证书(副本);

⑤ 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⑦ 凡外省进豫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竞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进豫备案介绍信》(适用于外省企业);

⑧ 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二标段携带资料:

① 单位简介;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③ 营业执照(副本);

④ 资质证书(副本);

⑤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须注册于现投标单位)、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

⑥ 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工程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原件等资料;

⑦ 凡外省进豫监理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竞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进豫备案介绍信》(适用于外省企业);

⑧ 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4.5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东北角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4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为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污水处理厂

地址:杞县东环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137847576、134626096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众意西路交叉口金成东方国际10号楼1401室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598849909

传真:0371-65807527

电子邮箱:xingjian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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