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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池水加温系统(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12-10 08:31:56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体育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健康路与优胜北路和优胜南路之间,河南省体育场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池水加温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池水加温系统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3-1409(重新)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泳池恒温加热现采用天然气蒸汽锅炉二次换热方式,为了提高泳池恒温加热系统的可靠性及降低运行费用,拟采用节能前景良好的风冷热泵热水机组为泳池恒温提供热源,同时,为保证河南省体育场游泳馆生活热水的储备量,拟增加1个20立方的保温热水箱。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投资估算约76.99万元。

投标人报名后需自行踏勘考察现场,以获得本次投标所需现场资料,招标人为投标人考察提供便利条件,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者其授权的经销商;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3 生产企业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及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3.4 如果是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地区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报名时需提供3.3条款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

3.5 如果投标人为经销商,经销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含)万元人民币,同时经销商应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需按3.3条款要求提供生产企业相关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 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实施案例,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3.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按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村实施案例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需上述资格要求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复印件。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2013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体育场

联系人:陈场长

联系电话:0371-638629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韦玉军 沈政 周圆芳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传真:0371-69092276

邮 编:450002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河南省体育场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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