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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尉氏县三贤小学餐厅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12-10 08:31:56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新建尉氏县三贤小学餐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尉氏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建尉氏县三贤小学餐厅项目

2.2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3(113)号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程(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的监理

2.4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5 建筑面积:详见施工图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资 金 数:约290万元

2.8 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施工监理共一个标段,详情如下:

监理标段: 新建尉氏县三贤小学餐厅项目施工监理

2.9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报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3.3、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2个月有效期内);

3.4、外省企业进豫需办理外省进豫备案手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效投标人于2013年12月09日至2013年12月

13日,每日9:00时至12:00分, 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尉氏县福星大道东段天泰广场西邻)报名及文件领取。

监理标段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须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装订后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所有文件均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星大道东段天泰广场西邻)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03488899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冷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6

传 真: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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