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鹤淇投资有限公司淇水公租房空调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淇县鹤淇投资有限公司淇水公租房空调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鹤淇投资有限公司淇水公租房委托,对淇水公租房空调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合理性低价摇号中标法)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3]60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
四、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
A标段:1.2匹空调324台;
B标段:1.2匹空调336台;
C标段:1.2匹空调352台;
五 、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9日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2日下午17:30点前(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八、 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按时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4)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转账,投标供应商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到淇县招标采购中心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账号为:00000000000702226012,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第七条:供应商资质要求所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92—2111633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到施工现场勘察,业主不再组织勘察,未到现场勘察的,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工期:2014年元月20日前必须完工,否则不予付款。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