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3-10849号信息--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数码摄像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数码摄像机
2、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3、数量:15
4、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
2)报价单位应为设备的生产厂商,或者是由设备生产厂商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代理商。报价单位是生产厂商的,须证明其生产厂商资格。是代理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为其开具的授权书。
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以询价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本次报价通过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于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响应文件,接受响应文件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4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61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三、询价文件获取办法: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使用CA证书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网上下载询价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文件,未按规定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解继涛
电话:021-63781056
传真:021-63186094
采购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崇景路100号
邮编:
联系人:朱雪妹
电话:021-28957028
传真:021-2895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