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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庭院灯、高杆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08-20 09:14:01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庭院灯、高杆灯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庭院灯、高杆灯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

一、招标编号:XJZX-KFQ-HW-2013-170

二、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庭院灯、高杆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校区内高杆灯、庭院灯供货及安装,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金额59万元,超过计划金额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可以是投标灯具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参加竞标的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授权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提供的灯具必须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合格;

5、供应商须在本地设置长期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6、供应商2011年至今承担过同类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项目,并具有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五、谈判文件获得:

谈判文件及资料于2013年819日起(除法定休息日外)每天9:00时—12:00时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领取。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灯具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授权书;

4、灯具通过“3C”强制认证的证明材料;

5、2011年1月1日年至今已经完成的类似灯具供货及安装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

6、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分支机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3年828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东风大道88号,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七、谈判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东风大道88号,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八、联系方式:

采 购人: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人:云 伟

代 理 机 构: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

联 系人:荣唯 蔡威

电 话:82822091

传 真:82822973

监 管 部 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人:刘主任

联 系 电 话:84890007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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