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JYZB2013-CX27-2腾冲县猪人工授精用良种猪精采购询价函
腾冲县猪人工授精用良种猪精采购询价函
询价编号:TCJYZB2013-CX27-2
受采购人腾冲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我公司依法对腾冲县猪人工授精用良种猪精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回函报价和竞标。
采购货物规格、数量要求详见采购清单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腾冲县猪人工授精用良种猪精
2、询价编号:TCJYZB2013-CX27-2
3、项目实施单位:腾冲县畜牧兽医局
4、项目实施地点:腾冲县腾越镇、芒棒镇、曲石镇、界头镇
二、采购需求
“采购产品技术参数要求”是指,采购人对产品总体的数量、质量、技术参数指标、售后服务和档次等方面的要求的文字描述,报价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对产品的总体的数量、质量、技术参数指标、服务和档次等方面的要求。
三、本次询价的总体要求
1、由于该项目系2013年中央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所以采购方对所采购的良种猪精要求较高,投标单位所提供良种猪精在种猪选择、精液包装、检测、储存、运输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由县级检验机构不定期进行抽检合格。
2、供期要求:2013年8月31日前分期、分批完成总量3.2万份(每份80mL)良种猪精供应。每批猪精在接到业主(收集信息后)电话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送至各项目乡镇兽医站点。
3、本次询价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4、付款方式:具体的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可以在供货合同中具体约定,增减数量按成交单价(全费用单价),据实结算。
四、基本要求: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组织,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所提供的良种猪精种猪系谱来源清楚、档案情况健全;
(3)所提供的良种猪精需经县级检验机构抽检合格;
(4)供应商拥有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畜牧兽医专业职高以上学历;
(5)具备有精液采集、检测、运输、储存等专用设备;
(6)每份精液不少于80ml,提供的良种猪精精液符合并满足GB23238-2009国家标准;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五、报价回函与递交要求
(一)报价回函内容应包括
1、询价采购回函报价书及明细报价表(见附件1);
2、明细报价书(采购数量清单,合价汇总,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3、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2);
4、质量保证书(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3);
5、供货时间承诺书(见附件4);
6、项目保障措施、投标产品采集、包装、检测、运输采用工艺保障方法(各投标单位自行填写);
7、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回函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红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b、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e、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8、已交纳的询价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本次询价要求提交的,以及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报价回函装订密封要求:
报价回函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每份装订为1册,且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一同密封,密封袋封面必须注明以下采购信息:
(1)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2)询价采购编号、合同名称;
(3)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4)×××× 年××月××日 ×× 时 ××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5)报价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否则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报价回函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报价回函递交要求:
以直接送达或特快专递的方式,于2013年4月24日09:00之前,送达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办公室。逾期递交的报价回函采购人拒绝接收。
六、投标报价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已包括采购、采集、包装、存储、运输、上下车、税金、风险、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检测验收等全部费用。
七、成交原则
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或近似的前提下,以提出合理最低报价及技术、保障措施最优的供应商作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报价回函不足三份时,可由采购人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再决定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或择日另行询价采购。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供应商中标。
八、成交方式: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业主超过预算价时,不得成交。
九、履约要求
本次询价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腾冲县畜牧兽医局提交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报价回函费用
回函报价供应商在决定回函的同时,须向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人民币400.00元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此费用售后不退。
十一、成交通知
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结果我公司将在投标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南政府采购网”通知成交供应商及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公示日期七日历天。
十二、招标代理费
(一)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按云计价【2003】8号文规定及滇价费保腾证字【2005】第J076016号收费标准计算后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二)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存入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帐户。
十三、询价回函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于2013年4月23日17:30分以前将询价回函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未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十四、其它事宜
1、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通知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我公司均通过“云南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或以书面发布通知。
2、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所有报价回函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0875―5162066
E-mail: 826665252@QQ.COM
收款人: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腾冲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帐 号:2300007494068012
联系人:张会丽 联系电话:0875―5162066 18987500300
邮 编:679100
地 址:云南省腾冲县腾越镇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
采购业务联系人: 赵德华
联系电话: 0875-5162066 13887828293
十六、采购人
采购人:腾冲县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 王继刚
联系电话: 0875―5192145 13987583938
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天成社区银河小区329号
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16日
注:原参加回函供应商回函及保证金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