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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03-18 13:47:52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承载洛阳市区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程序的具体操作和实施。为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 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经研究,决定建立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会员信息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会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单位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⑴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⑵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甲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并已在河南省财政厅备案合格,同时具有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

3、外地市申请单位应在洛阳市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并持有效期内的在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上述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

二、申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代理机构在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登记表(市外招标代理机构需填写不少于五人的驻洛人员情况)(见附件);

5、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专职人员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二张;以及2013年1月以来社保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承诺书。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一份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承诺在今后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见附件)。

三、申请及入库程序

1、申请单位递交申请时应提交申请资料原件(将所有申请资料复印件带目录装订成册),并于2013年3月28日下午17时前报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建设工程交易窗口(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4楼);

2、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所报资料逐一审核,研究确定入库侯选单位。

3、确定后的入库候选单位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的,办理入库手续。

4、正式确定为入库单位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入库单位的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监督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

3、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4、附件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下载。

联系人:赵先生 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921061 15896659118 13903880815

附件:

1、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2、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登记表

3、代理机构承诺书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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