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供水工程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巴公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供水工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ZZGP2013-009H
二、项目名称:供水工程设备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预算178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本项目分四包,第一包内容主要有水厂离心泵及控制柜等,第二包内容主要有二氧化氯发生器等,第三包内容有超声波流量计和液位计等,第四包内容包括自动控制系统等。投标人所投产品及设备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上述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20日内供货完毕。
4、交货地点:需货方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
第一包水厂离心泵及潜水泵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省级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通过了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经销商必须持有产品的设备制造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须有两年内不少于两例的类似规模产品销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使用效果情况的证明原件。
第二包应具有省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第四包自控设备应具备安防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供应商须在山西省范围内有稳定常驻的专业售后服务点和零部件供应,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型设备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五、供应商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招标采购前各供商须在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资格预审和备案,资格预审须带法人委托证明、本人身份证明,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相关资质证等副本原件和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所有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须到泽州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须带以下材料:书面查询申请、法人委托和本人身份证明、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地址:晋城市城区苑北路北段泽州县检察院(市职业病医院北200米),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356-2581634
2、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须进行现场实地勘踏,联系人:司保国,联系电话:13703561618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19日
2、发售地点: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晋城市西安街101号,泽州县政府办公大楼531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3月26日下午14:40至15:00时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泽州宾馆东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
2013年3月26日下午15:10时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泽州宾馆东二楼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原晋军 王振红
联系电话(传真):0356-3033078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上一篇:办公自动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