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烟草公司长兴分公司机动车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烟草公司长兴分公司委托,就机动车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300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机动车辆定点维修 |
2.0 |
年 |
5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20日 13:30
六、投标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3年3月20日 13:30
八、开标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93080586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要求】、税务登记证、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2012年度新建企业除外)】(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4)、在浙江省长兴县区域内有固定的维修场所情况(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6)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提供)
(7)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