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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02-25 14:36:21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山西省畜牧兽医局就“山西省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NGZ2013-003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一)招标编号及疫苗品种:

1、2013-003-01牛羊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3900万毫升。

2、2013-003-02猪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进口佐剂-206)4000万毫升。

3、2013-003-03猪用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348.5万毫升。

4、2013-003-04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H5N1,Re-6株+Re-4株)18500万毫升。

5、2013-003-0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800万毫升。

6、2013-003-06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活疫苗1460万头份。

7、2013-003-07猪瘟脾淋疫苗4000万头份。

8、2013-003-08

A、鸡新城疫中等毒力活疫苗(Ⅰ系)22000万羽份

B鸡新城疫低毒力活疫苗(Ⅳ系)55000万羽份。

C鸡新城疫低毒力活疫苗(C-30)34000万羽份。

9、2013-003-09 A型口蹄疫灭活疫苗240万毫升。

10、2013-003-10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6000万羽份。

疫苗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三)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的各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农业部授权书或农业部颁发的所投产品“兽药产品文号批件”;

(三)提供生产厂家的“兽药GMP证书”;

(四)提供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七)投标人不可以选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一)发售时间:2013年2月22日至3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山西省农牧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12号西四楼412采购科)

(三)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品种疫苗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兽药产品文号批件”; ⑤“兽药GMP证书”; ⑥“兽药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3月15日上午9:30时

地点:山西农业大厦七楼会议室

(地址:太原市桃园正街 )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收款单位:山西省农牧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太原市农行水西关支行

帐 号:104101040017577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351-4041998

联 系 人:宋 茜 李旭梅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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