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就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2】-02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1.0 |
批 |
164.231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二)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三)具有当地税务、财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用于证明企业依法全额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有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附带《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空白表格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并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派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五)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装饰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00万以上的(含100万)(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30
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29日 上午09:00
六、投标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3年1月29日 上午09:00
八、开标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6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2013年1月22日12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网银方式交至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入账为准。(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0572-2708550)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00015981000350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需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 份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当地税务、财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用于证明企业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有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附带《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空白表格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并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派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装饰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00万以上的(含100万)(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六)投标人(包括投标设备的维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联系人:匡伟 联系电话:0572-2199129传真:0572-2708550 采购单位: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钟荣华 联系电话:0572-827206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德清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2-828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