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室外配套工程已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禹发改投资[2010]02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禹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室外配套工程
工程地点:钧台办事处
工程面积:约62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发包方式:总承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6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3.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0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1房间)
联系电话:0374-8278101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3企业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6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最迟开标前提供)
5.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单位出具证明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六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禹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赵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4-8118567
代理单位: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374-8111255
11.如报名超过15家(含15家)将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保留7家单位参与投标。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