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12-14 14:16:5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 驻马店市检察院委托,对 驻马店市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驻政采招[2012] 156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侦查取证设备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驻马店市及县 合同签订后20日 注:投标人不得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资质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4笔记本等主要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2 年 12月14 日至 2012 年 12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沿溪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4.3 联系电话:0396- 2627557 15239609966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 月 日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沿溪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开收据。 开户名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解西支行 帐 号: 252004817026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1月 5 日 15:0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3 年 1月 5 日 15:00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采购人联系电话:0396- 2122696 代理机构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0396- 2627557 15239609966 11、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36-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二 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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