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警经费-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项目)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警经费-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2】6422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拟就“交警经费-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XJCHX-201210-092
2、采购项目名称:交警经费-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项目
3、招 标 内 容: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20台
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询价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所提供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系统终端应使用公安部统一下发的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系统软件,并实现数据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无缝连接。
3、供应商所提供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系统终端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接口应通过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在全国交通管理业务统计监管平台进行接口审批并生成接口授权码。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询价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询价文件从2012 年12月 10日至2012 年12月 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出售。报名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2年12月17日下午14: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 址:洪山区珞狮南路465号白宫北三楼(幸福村站珞狮路小学隔壁)
届时请投标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询价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自购买标书当日起
两个工作日内(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傅加坡一路33号(老公安厅大院内)
联 系 人:黄科长
电 话:027-67122889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洪山区珞狮南路465号白宫北3楼(幸福村珞狮路小学隔壁)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彭思琪 陈璐
电 话:027-87109501
传 真:027-87109501-605
电子邮件:xinjucheng@126.com
网 址:http://www.xjczb.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xjczb.com)上发布。
户 名: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005011000059438
开 户 行:汉口银行雄楚大道支行
行 号:890058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