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海岸海华小学办公及功能室桌椅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珠海市金海岸海华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金海岸海华小学办公及功能室桌椅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2-195HG。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海岸海华小学办公及功能室桌椅采购招标项目。
三、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人民币50万元,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内容:办公及功能室桌椅采购一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 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 本次采购货物可以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详细地址: 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接待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下午2:30至3: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下午3:00;
十、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珠海市金海岸海华小学办公及功能室桌椅采购招标项目
采购人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702574905;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756-2318311;
传真:0756-23183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 ;
邮编:519000;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紫荆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
账号:44001646136053001822
备注:此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入其它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受理。
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
账号:4400164223505300281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