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景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景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经得到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采字】BN2012/84-001
二、资金来源:100%财政拨款
三、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四、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详见以下采购清单;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日期(含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景洪市人民医院;
3、交货方式: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坏产品。
3、供应商应具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4、使用非投标人企业所生产产品时,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厂商授权书,投标人作为经销商,须提供代销、直销授权书的资格声明。
5、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至少为期一年的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6、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涉及重大诉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
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5)、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上述(1)至(4)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5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转)出;
2、缴纳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缴纳地点: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6楼6001室)
4、缴纳时间:2012年12月22日17时00分以前
十、相关费用:
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公证费、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取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请各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
招标人:景洪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6262218288068666
传真号:0691-2163769
2012年12月5日
景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乳腺血氧功能影像检查仪 |
1台 |
2 |
肌电图与诱发电位仪 |
1台 |
3 |
纤维支气管镜 |
1台 |
4 |
多功能尿流计 |
1台 |
注:招标文件中出现的品牌、型号均为参考品牌、型号,不限制投标人选择其他品牌、型号产品进行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投标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