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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公安局五营分局安防视频指挥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12-07 08:57:21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网

伊春市公安局五营分局安防视频指挥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五营分局安防视频指挥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经营资质的市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黑YCZFCG20120920

2、采购单位:伊春市公安局

3、项目名称:安防视频指挥系统

4、采购内容:(详见报价单)

5、质量和交货期(工期)要求:见项目说明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省政府采购网或我市政府采购办注册登记的单位。如没有注册,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带所有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到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后方可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经营资质的市内供应商;

3、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唯瑞工程液晶屏设备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及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工程液晶屏设备必须具有3G、节能、环保认证及三星公司提供的面板证明文件。

5、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6、投标书必须加盖公章、法人名章,否则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12 月6 日至2012 年12 月1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

时间:2012 年12月26日下午14:30

地点: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伊春区黎明路86号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大厅)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政务网上发布。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从基本账户汇出)。

户名: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23001674600052500429

开户行:建行黑龙江伊春中心分理处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市公安局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地 址:伊春区黎明路86号(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邮 编: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许国松 联系 人: 梅艳娟

电 话: 18804585066 电 话: 0458--3870319

传 真: 传 真: 0458--38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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