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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半月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12-07 08:54:12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

当阳市半月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湖北省当阳市财政局当财采计[2012]1688号计划函要求,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当阳市半月镇卫生院的委托,拟就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DZC12299H2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当阳市半月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见《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报价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家实行强制性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五、投标注意事项

1、货物采购要求见附件《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来本中心领取(联系人:余先生,电话/传真:0717-3220868,QQ: 1627557566)。

2、投标单位可就《当阳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14万元)的前提下为有效报价。若投标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4、标书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14日8:00时至9:00时受理标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逾时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选择邮寄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以邮寄收到的时间为准,若逾期送达则视为无效。投标单位若以传真或网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整个接收过程将在监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若有缺页、漏项、不清晰等情况导致被评定为无效报价,我中心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当阳市环城东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1、采购人联系人:王院长 电话: 13972526485

2、采购中心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传真:0717-3220868

电子信箱: dyzfcg@126.com

联系地址:当阳市环城东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2月6日

附件

一、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报价表

1、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台/套

单价

报价金额

(元)

1

心电图机

十二导,心电信号同步采集,多记录模式,全数字化设计,显示屏≥5.0英寸,交直流两用,锂电,充满电后连续工作50例心电图以上。

1

2

X光机电视透视设备

在原北京万东F99-ICT型500MA的X光机上加装电视透视设备,动态图像极限分辨率2.0LP/mm,进口影像增强器

1

总报价(大写):

¥: 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询价小组根据询价原则及标准,并结合各询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品牌授权代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报价不是确定成交的唯一标准。但是,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报价是确定成交的关键因素。如报价相同的,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优先传真或邮寄或网上报价供应商;同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以登记时间先后确定。

三、投标保证金。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以本单位名义交纳履约保证金,资金出处必须是单位(公司)在注册地开设的银行帐户。须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1500.00元。

四、采购单位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012年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① 报价表;

②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③ 技术偏离表(格式自拟);

④ 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

⑤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采购要求

  1、投标单位报价应是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培训相关操作人员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2、售后

  (1)按厂家承诺进行;(2)免费送货上门;(3)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排除故障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4)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修;(5)提供终身维护。(6)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最短不得少于1年;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保修期内提供48小时内现场上门检测维修服务;

  3、质保期:货物六个月内有严重故障包换新机,1年免费保修。

  4、交货地点:当阳市半月镇卫生院。

5、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6、设备按国家标准质量验收;如鉴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免费更换,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需求的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单位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参考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单位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性能参数指标必须满足,否则竞标无效。评标时,若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产品某个技术参数或要求为某一品牌所特有,则该参数将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填写技术偏离表,否则询价小组将做出对其不利的评判。

七、其他要求

1、 资质要求: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生产厂家或注册供应商(具有类似经历的优先)。

2、质量要求: 国家批准的合格产品,保质期合同中约定。

3、售后服务基本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1)投标人应按国家三包要求提供(包退、包换、包修)服务,详细内容由投标人细化,若能提供进一步实质性服务的可作出承诺。

2)投标人提供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系列产品和合格产品,产品包装完好,资料配件齐全。

3)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同时提供国家和企业售后服务的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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